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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备案范围和工作流程

(一)责任主体。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公布、报备案、解释、跟踪评价等工作,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合法性和社会稳定性等负责。(剩余16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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