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社工介入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实务研究

——以服务对象小N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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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犯罪日趋低龄化的背景下,结合法律对涉罪未成年人一贯坚持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越来越多的检察机关针对特定罪名、罪行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罪犯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这体现了由传统的刑事惩罚性司法模式向现代的恢复性司法模式的转变。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核心工作是对考察期内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监督和矫治,此过程中司法社工的参与不可或缺。(剩余79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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