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义关系视角下个人信息保护新路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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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模式,采用的是一种对信息主体赋予相应权利的方法。这样的模式已不能够完全适应信息时代的需求,可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引入信义关系理论,尝试以数据信托保护个人信息。数据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各自享有基于数据信托所产生的权益,可形成稳定的数据管理和运用架构。首先,应当关注利用数据信托实现数据处理的规范性,信托公司应当严格把控数据产品的交易;其次,数据的处理应委托专业机构;最后,信托公司应注重对数据处理专业机构的监督。(剩余70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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