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评价改革助推高校分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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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世界公认的普及化阶段,实现院校多样化发展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早在十来年前,政府就提出,要引导高校走多样化办学、分类发展的道路,要求普通本科高校转向地方性和应用型。2017年,在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中,第一次明确将普通高等学校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大类型,并对每一种类型的培养对象、办学目标、标准、层次、职能、学科专业以及评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剩余27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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