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新时代文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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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科函[2024]640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深化文物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文物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和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完善文物领域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重点,调结构、提质量、促创新、重传承、激活力,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持续提升职业学校文物相关专业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努力形成结构布局合理、培养质量过硬、产教深度融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为推动我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剩余22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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