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小学教师增值性评价的特征研究及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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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增值性评价于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开展教师增值性评价的初衷是应对教育问责制所提出的新要求。随着1983年美国颁布《国家处在危险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报告,人们对教育状况的广泛关注催生了教育评价改革的新需求。田纳西州在1984年颁布的《综合教育改革法案》中首次引人了以学生学业进步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强调教师的教学效果应通过学生的成绩变化来衡量。(剩余80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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