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情感学习视角下的亲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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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语·

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标志着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剩余3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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