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义务人民事责任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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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清算是公司退出的必经程序,对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清算人需要承担清算责任、赔偿责任、连带责任和承诺责任。文章通过研究大量近三年的案例,探索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的变迁,给予了小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和因果关系抗辩更具有立法论上的解释力。即使在《九民纪要》已经明确规定了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但对于“无法清算之日”还有争议,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认为至少在法院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公司之前,未超过诉讼时效。(剩余51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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