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特殊教育教师落实“指南”的职责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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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为特殊教育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提升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提出了新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要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完善自身素养、锤炼师德,以生为本、积极致力于学生发展,加强家校社协同、创设良好教育环境,对标指南的要求,努力将特殊儿童培养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国家有用之才。

【关键词】 《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特殊教育;教师;师德;家校社协同

【中图分类号】 G760

2022年11月,教育部印发了《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简称“指南”),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剩余16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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