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完善医保基金预付制度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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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在国家层面统一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定点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赋能助力。

根据《通知》,原则上统筹地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低于12个月可实施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预付,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低于6个月可实施居民医保基金预付。(剩余4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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