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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调整完善《谈判药品续约规则》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调整完善后的《谈判药品续约规则》,明确了谈判药品协议到期后留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3条路径,即纳入常规目录管理、简易续约、重新谈判,并完善简易续约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计算规则。截至2022年12月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包含275个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并在全国20.9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剩余4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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