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与“留置”在中小学的异化与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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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隔离”与“留置”是中小学较为常见的惩戒方式。“隔离”与“留置”具有空间属性和教育价值。但在教师的教育惩戒实践中,出现了诸如“非教育化”与“反教育化”的趋向。因此,亟需回归“隔离”与“留置”的教育本位:尊重主体,生成共识;承担责任,积极筹划;慎用惩戒,注重关怀。

关 键 词 “隔离” “留置” 教育惩戒

引用格式 郭未来,吴文胜.“隔离”与“留置”在中小学的异化与回归[J].教学与管理,2022(33):61-64.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教师有权以“限时罚站”惩戒学生的轻微过错,也能以“停课停学”来处理学生的严重过错[1]。(剩余70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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