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产出来”到“管出来”“治出来”:论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的责任变迁与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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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有权获得适足、安全且富有营养的食品,以满足个人的饮食需求和生理发展所需。在由市场交易主导的食品获取背景下,国家履行保障公民食物权义务的法治方式之一,是通过立法对食品的市场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兼顾保护消费者与公众的健康安全、维护市场有序与公平竞争等多重法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简称《食品安全法》)为例,其立法宗旨明确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剩余660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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