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著一字,尽得风流

——谈表现作文中心的“留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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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学生作文中有这样一种现象:写人的作文在结尾常写“我被他这种……的精神感动了,决心以他为榜样” ;写事的作文在结尾会写“这件事告诉了我这样一个道理…… ”;写景状物的作文在结尾抒发“啊!我爱……”这种在作文结尾直截了当地亮出写作意图的写法本无可厚非,白居易所谓“卒章显其志”指的便是这种写法。但如果仿效不当,“显其志”便成了外加的尾巴、补贴的膏药,不能与作文的主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致言尽意也尽,毫无余味,读来味同嚼蜡。(剩余23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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