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一人公司的股东连带责任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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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一人公司的发展呈现增量大、增速快的特点,一方面反映了市场主体创业精神的高涨,另一方面反映了市场对新企业形式的需要。然而,一人公司增多所引发的法律问题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其中多层一人公司的股东连带责任承担问题尤为突出。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剩余34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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