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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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加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对食品小作坊的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规模小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剩余648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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