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办法(试行)》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与信用状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动态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剩余4998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