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2022年天津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节选)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要求,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结合天津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剩余2646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