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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净化市场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剩余137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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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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