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开票”政策对再生资源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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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主要以各种原料的回收和二次销售为主要经营业务,前期回收的原料多来自个体户、散户及非传统、非正规渠道,在获取正规的增值税发票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在增值税改革已经全面落地的当下,这类情况无疑为再生资源企业进行进销项税额抵扣带来阻力,税负很难通过合理合规的渠道进行筹划和控制。但是再生资源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在保护产品出售以及回收的涉税事项上得到更为规范的引导,对解决过往税务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并加速对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都十分有利。(剩余384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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