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刑衔接视角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范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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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数字时代,个人信息成为重要社会资源。民事法规范和刑事规范日益重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刑法率先担负起保护个人信息的重任,经历了从依附到独立再到合并三个立法阶段。随着民事法律的完善,“刑先民后”的立法政策弊端渐显,致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出现“个人信息”认定及分类模糊、“知情同意”作为出罪事由缺乏衔接等问题。(剩余71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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