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获赔21年后再索赔,为何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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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张某驾驶公司车辆与行人陈某碰撞,事故造成陈某一级伤残、半身截瘫。张某事发后逃逸,被交警部门认定承担全部责任,出租车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陈某与张某、出租车公司达成协议,由出租车公司一次性赔偿医疗费、20年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护理费等损失计54万余元并给付。

2023年2月,陈某因该事故导致的严重伤势而生活无法自理,疾病缠身,但残疾补偿金赔偿期限已过,没有收入来源的他陷入困境,诉至江苏省南通通州区法院,要求出租车公司继续给付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等117万余元。(剩余5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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