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用错了地方,小偷坚持写“盗窃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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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号休息了,1号多搞点。”“不嫖娼、不洗脚、不采耳,要管住自己,学费要凑齐。”这些话语均来自一本“盗窃日记”。近日,湖南华容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成功破获一起系列盗窃案,嫌疑人马某某落网。民警从其住处搜出了几个日记本。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日记本上写满了文字,全部都是犯罪记录,日期、地点、偷窃了什么物品、获得多少钱等写得非常清楚。(剩余3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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