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大妈借用账户巨额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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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2024年的“1号罚单”,“50后”的谢某娣因借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被处罚。

罚单显示,谢某娣借用多达5个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她与账户提供方约定按照一比二的比例出资,并实际投入交易资金。经统计,上述证券账户在借用期间合计发生证券交易35.77亿元,其中股票、可转债等交易4.90亿元,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30.87亿元。(剩余2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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