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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文叫停“金箔食品”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生产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2022年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以下簡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的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的餐食。(剩余4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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