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林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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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古典儒家“智性”的伦理局限与法家的“用智”偏失

概括地讲,儒家所主张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乃是五种道德修养。从词义上讲,五常之常是指中国人在社会生活中需要遵守的五种伦理规则或道德规范。由此来看,五常中的“智”肯定不是指现代心理学意义上的“智力”或哲学意义上的“智慧”,而是与仁、义、礼、信相类的一种德性内容。(剩余3166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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