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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代替证明,破局遗产继承“取证难”

“我姥姥如果在世,都110多岁了,为什么非要找到死亡证明才行?”因找不到证明姥姥不在世的证据,北京六旬老人李艳始终无法继承其母亲的房产,引发了网络热议。

类似情况在全国并不少见。在逝者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按我国民法典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这意味着,继承人往往需要提供多个相关亲属去世的证明才能获得遗产,相关继承问题往往陷入僵局。(剩余20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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