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要求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履约任教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
该通知提出,已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的部属师范大学本科一年级至三年级在读师范生(即2025—2027届部属师范大学本科层次公费师范生),在本科三年级结束后,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接受本研衔接公费教育申请,经学校对其进行推免综合考核,取得学校推免资格并达到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的,报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可免试攻读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再履约任教(即成为2027—2029 届部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定向地(市、州、盟)及以下行政区域任教的所有履约要求及违约惩戒规定等按照《实施办法》执行。(剩余49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