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中的主导功能及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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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生态保护补偿是指个人或组织在生态环境修复、还原的活动中,对生态环境系统造成了有利影响且自身发展机会受损,由相关受益者予以补偿的法律制度。在我国生态保护补偿的实践中,政府居于主导地位,在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关系中担任着补偿主体和实施主体的角色。在现阶段市场机制发育并不成熟的情况下,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是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剩余68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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