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中判令停止侵权与颁发永久禁令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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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法学界,很多人喜欢把民法法系的停止侵权和欧美国家的永久禁令拿来进行对比。这两者确实在一些制度和功能上有相似之处,但是区别也很明显,由于不同的国家在国情和国力上有本质区别,所以在立法上的法理基础和概念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我们不能把德国作出的停止侵权的判决理解成美国颁发永久禁令,也不能将停止侵权和永久禁令看成是相同的东西,因为这会造成知识的混乱,也会在实践上增加许多困难。(剩余24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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