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运行制度 确保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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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立足实际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运行制度是确保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地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运行面临所有权人权利行使不充分、财产权益体现不明显,以及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高度封闭性、资格条件不明晰不统一、资产权益实现难等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运行制度,确保宅基地权益“三权”共享,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剩余53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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