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个税代扣代缴业务的难点与对策探究

——以G高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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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发生了重大改革,新《个人所得税法》首次提出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征税范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分类税制下不同收入来源税负不均的问题[1]。特别是2019年开始全面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推进税制现代化、体现社会公平方面具有积极长远的作用。(剩余50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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