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项目学习表现性评价实践探索

——以八年级“用物联网打造智慧教室”项目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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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对评价的要求旨在确保评价能够有效支持学生学习和成长,强调素养导向,开展综合素质评价[1]。信息科技学科项目学习中,学生的素养发展包括在整个学习过程之中,是学生学习的出发点和归宿[2]。项目学习关注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解决问题的能力,表现性评价关注的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素养表现,与项目学习具有内在关联性,通过表现性任务将项目学习的过程可视化[3]。(剩余55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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