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患者的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的评估困难与对策

——以柳州市困境儿童服务项目个案管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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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儿童保护精神障碍权益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410(2023)06-003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障碍患者是指“不能或不能完全认知和判断自己行为的成年人”[1],精神障碍患者对自身和客观现实存在不自知或不完全自知状态[2],难以自我照顾,也难以照料其未成年子女,更难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剩余737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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