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本期主题:可持续的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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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工作。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2021年3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首次被写入当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文件中,为行业提供了首个国家级时间表和任务书;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再次明确“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将其列为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的核心之一;202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指出“城市更新关系城市面貌和居住品质的提升,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又一次强调并明确“支持地方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202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动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的总体要求。(剩余21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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