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三心”大学生违纪警示教育机制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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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6)04-0076-04
高校对学生违纪行为作出处分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授予高校的权力,其本质上属于教育行政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高校能够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的最重要法律依据,而教育部在2017年9月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则是规范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的重要规章,该规章规定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等五个等级[2],同时对高校开展学生处分工作提出了根本要求。(剩余533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