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等三部委 《关于开展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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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渔业)厅(局、委)、公安厅(局),中国海警局各海区分局、直属局,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警局,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

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落实到位,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等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中国海警局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至9月16日开展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剩余37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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