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福建: 出台“乡村振兴贷”实施暂行办法

为缓解中小微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制定出台《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福建“乡村振兴贷”是指金融机构依托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借助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提供的贷款风险补偿作为增信手段,通过“快服贷”产品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中小微农业企业提供流动性融资服务的信贷产品。(剩余391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畅销排行榜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