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 发文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近期,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共同公告有关事项。

《规范》全文共14章144条,包含质量管理、基地选址、种子种苗或其他繁殖材料、种植与养殖、采收与产地加工、质量检验等章节,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规范生产中药材的全过程管理,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剩余322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