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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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工智能改变了世界,在著作权领域,人工智能冲击了著作权中只有人才能创作的理念,因而产生了许多问题。人工智能生成物具备著作权法的构成要件,理论上能够被认定为作品。由于人工智能缺乏人类理性,同时受到人类中心主义的限制,故其为非法律主体。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主体应为投资人,但同时须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剩余52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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