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坠)物侵权案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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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空抛(坠)物案发生时,物业公司作为新的责任主体需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这是《民法典》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所作出的规定。从安全保障义务的现实基础与理论基础出发,确定了物业公司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正当性。通过分析高空抛(坠)物案发生具有偶然性、可预防性特点,整理出一套物业公司在“合理限度内”履行的管理方法。(剩余77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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