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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以香港—东盟争端解决机制为视角

摘要:2003年,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分别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其后15年间又陆续签署了数十项协议,为内地与港澳的经贸关系快速发展开设了直通车。现行CEPA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友好协商”解决机制单一且非专业化;尚未建立相互承认和执行各自法院生效判决的制度;缺少多元化的争端解决机制。(剩余62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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