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爱好者“捡拾”文物,算不算犯罪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从土里抠挖出青花瓷片,将几个瓷器与一把镐堆放在一起,配上字幕“昨天的收获”……今年1月,李某短视频账号里发布的几则视频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经查,李某视频中的“挖宝”地位于福建省厦门集美、海沧等地的几处古窑址。警方迅速锁定李某并将其抓获,在其住处查获了瓷器瓷片等100余件文物。

到案后,李某供述,他是一名文物爱好者,得知厦门古窑的瓷器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后,产生了收藏的想法。(剩余335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