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公私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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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3月2日,毛泽东给田家英写了一封批示信,信中说:“李淑一女士,长沙柳直荀同志(烈士)的未亡人,教书为业,年长课繁,难乎为继。有人求我将她荐到北京文史馆为馆员,文史馆资格颇严,我荐了几人,没有录取,未便再荐。拟以我的稿费若干为助,解决这个问题,未知她本人愿意接受此种帮助否?她是杨开慧的亲密朋友,给以帮助也说得过去。(剩余4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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