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公筷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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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餐桌文明素养,培养健康生活风尚,让我们从自觉使用公筷开始,以“小礼仪”带动“大文明”。6月29日上午,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规定在餐饮服务场所,两人以上合餐时应使用公筷。《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据了解,这是目前已知的全国第一次为公筷立法。(剩余4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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