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不是“法外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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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各种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此行为既包括最容易察觉的方式,即推打、抢夺个人财物等暴力的肢体行为,也包含辱骂、恶意取侮辱绰号等语言攻击,还有采取社会性孤立等不易察觉的行为等。(剩余5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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