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有了专属标志“小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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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针对当前一些特医食品包装上标识内容繁多复杂,不利于消费者清晰识别等问题,《指南》对标识内容作出明确要求,首次提出特医食品应标注专属标志“小蓝花”,非特医食品不得冒用、盗用。

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剩余20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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