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过三层
近期,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加强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明确用地范围、高度、层数等控制性指标,严格落实“城市、县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自建房”和“新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过三层”规定;加强居民自建房层数和高度管控。(剩余5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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