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感谢费要奖状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52岁的年师傅是浙江省杭州市某小区的垃圾清运员。有一天,他捡到一个信封,里面是整整1万元现金。年师傅立即报警,并在警方帮助下物归原主。失主要给感谢费,年师傅谢绝了,但他要求失主给他颁发一张奖状:“家里有四个孙子,我主要想教育孩子拾金不昧,(我)要以身作则。”失主为了表示感谢,要给予一定的感谢费,拾金者收取也符合情理,无损其道德成色;若拒绝也在情理之中,更能体现个人的高风亮节。(剩余522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