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科类培训不得一次收取超3个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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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3月3日发布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要求非学科类培训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培训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剩余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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